一、申請日程:5/18(一)~5/25(一),請填妥申請表件,並檢附獎狀正本及影本,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。正本由教務處驗明後,當場發還給申請人。
二、除市長優學獎外,以下獎項由學生或家長提出申請,請符合資格者踴躍提出申請。
1.市長語文獎:在語文領域方面(如國語文、英語文、本土語言及其他語言)有傑出表現者。
2.市長科技獎:在數學、自然或科技方面有傑出表現者。
3.市長藝術獎:在藝術領域方面有傑出表現者。
4.市長體育獎:在健康與體育領域各方面有傑出表現者。
5.市長嘉行獎:在綜合活動領域及日常生活中有敬師孝親、助人義行等方面有傑出表現者。
6.市長勵志獎:處於逆境且能服務奉獻或有特殊才能,出類拔萃,足堪表率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