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5 年 3 月 30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55500945 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計畫分為:
(一)計畫 1 :設置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中心及推動海洋教育課程,由本市戶外教育及海洋教育中心申請。
(二)計畫 2 及計畫 3 :請學校踴躍申請辦理戶外教育課程,分為:
1、計畫 2-1 :學校實施戶外教育。
2、計畫 2-2 :學校推展優質戶外教育路線。
3、計畫 2-3 :學校辦理戶外教育自主學習課程。
4、計畫 3 :學校海洋體驗課程活動。
三、旨揭計畫申請送件方式及工作期程說明如下:
(一)計畫 2-1 、 2-2 、 2-3 、 3 送件方式:
1、至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中小課程計畫填報系統( https://teach.k12ea.gov.tw/ )填寫申請資料。
2、核章紙本請於期限內送交南區喜樹國小, 702 臺南市南區喜東里 8 鄰喜樹路 133 號,戶海中心陳姝伶小姐收。
(二)計畫送件期程:自即日起至 115 年 4 月 30 日(星期四)下午 4 時止。
四、旨揭計畫相關資訊公告於教育部戶外教育資源平臺( https ://outdoor.moe.edu.tw )。
五、檢附計畫申請表、課程實施場域參考說明檔案各 1 份(如附件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