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 115 年 4 月 28 日(115)228 貳字第 1150250080 號函辦理。
二、依旨揭補助辦法獎勵從事有助瞭解二二八事件真相、撫平歷史傷痛,以及促進族群和諧與臺灣社會和平之教材、著作及調查考證等範圍所完成的作品(包含: 1.博、碩士論文; 2.學術研究報告; 3.圖書、有聲及影像出版品; 4.二二八事件相關教學教材之推廣; 5.音樂、美術、舞蹈、攝影、戲劇、建築之創作或展演)應於每年 7 月 31 日前向本會提出申請,經審核通過,將酌以補助,每件作品上限為新臺幣 15 萬元整。
三、相關資訊詳見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網站 https://www.228.org.tw/educationpromo )。
四、檢附「二二八事件教材著作及調查考證補助辦法」、注意事項及宣傳海報檔各一份。